第五十一条
扩张战果与阻止溃败敌军的集结,是骑兵的职责。
第五十一条
骑兵比步兵更需要炮兵,因为它不能使用枪炮,仅能以刀矛作战。为了适应此种需要,才有骑炮兵的诞生。所以,无论在实行进攻、据守阵地、或者集合之时,骑兵都不应该脱离炮兵。
第五十三条
在行军中或在阵地上,炮兵的大部分应该配置到步兵师和骑兵师里,其余则可留作预备队。每门炮除随车携带的弹药补给外,还应另备炮弹三百发,此数约为两次会战的消耗量。
第五十四条
炮兵应配置在最有利的阵地上,在不妨碍火炮安全的原则下成尽量接近步兵与骑兵之线。炮阵地应取居高临下的有利地形,能向各个方向发射,不要使其左右两方受到地形的障碍。
第五十五条
一位将领只要有办法取得粮秣,能供应其部队的需要,就应避免将其部队驻扎在补给来源地区。
第五十六条
好的将领,好的军官,好的组织,好的训练,好的纪律,可以形成一个好的部队。这与为何而战无关。
不过,狂热的信仰,爱国的情绪,民族的光荣等等,亦能感召青年参加部队,并能增强部队的战斗力。
第五十七条
一个同家如果没有军官干部和军事组织作基础,就很难建成一支军队。
第五十八条
作为一个军人,首要的本质在于坚决承受疲劳和艰苦,勇敢仅属其次。经受贫困和匮乏,是对一个良好军人的训练。
第五十九条
土兵决不可抛离下列五样东西:武器,弹药,背包,四天以上的粮食和作工的用具。如果认为必要,可以减轻背包的重量,但是要使士兵经常把它带着。
第六十条
应该采取各种办法鼓励士兵留在军们服役。对老兵予以特别关注,即有可能达到此一目的。薪饷应按服役年数照比例增加。老兵的待遇如不高于新兵,则是很不公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