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使部队分散在相隔很远的几条路线上行动而又彼此失去联络,是一个错误,而且会接着引起另一个错误。各分遣部队只能获得第一天的作战命令,以后的行动就要看主力所遭遇的情况来决定。这样可能产生两种结果:或因等候命令而造成时间上的损失;或者自己随意行动。这两者都非所宜。因此全军各分遣部队应经常保持紧密联系,不给敌军有从间隙渗入的机会。这是一条应该遵守的原则。如因某种理由未能遵守这条原则,各分遣部队就应个别独立行动。此时,要朝着指定的会合地点推进,遇事不可犹豫,无需等候新的命令,并应尽量避免遭受敌军的个别攻击。
第十二条
一个部队应该只有一条作战线。这条原则务须谨慎保持,非另有重要理由,否则不可放弃。
第十三条
在行军中,一个部队的各部分之间应该保持何种距离,地形、环境和目标情况而定。
第十四条
在山地,到处都有天生险要的坚强据点。指挥官一定要避免攻击这种据点阵地。在这种作战中表现技巧,就是控制敌人的侧翼或后方,迫使敌军不战而退,放弃其阵地,或者逼他跃出阵地,为想攻击我方而自动出来应战。
在山地战中,进攻者常常处于不利的地位。因此,即使在进攻性的战争中,也应采取以守为攻的战法,迫位敌人向我方攻击。
第十五条
在作战中,一位将领所要注重的首要职责,就是保持部队的尊严和荣誉;维护人员的安全与完整无损,可作次要考虑。不过,为了达成前一目的的勇往直前精神和坚忍不拔作风,同样也是达到后一目的的最好手段。
实行退却,指挥官不仅要失去部队的光荣,而且通常还要损失比两场战斗更多的人员。这就说明一个道理:只要军中人员勇敢,你就不用气馁。勇敢的行为可以获取胜利,同时也应该得到胜利。
第十六条
绝不做敌人希望你做的事--这是一条确定不移的战争格言。理由很简单,因为敌人希望你做。所以,应当避免进入业经敌军搜索和研究过的作战场地,同时更须注意,不要进入敌人筑有防御工事的地区。根据这条原则,又可得一推论:对于一个可以迂回攻取的阵地,决不要从正面去攻击。
第十七条
在行军或野战中,为了避免同强于自己的敌军对抗,部队指挥官必须经常觅建防御阵地,刚时每晚构筑掩体、壕构。如不采用适当的方法,则一般的天然阵地并不能保障一个部队同一支数量优势的敌军进行对抗。
第十八条
据守不良阵地而又遭到敌人优势兵力的袭击时,平庸的将领必以撤退来求安全。但是一个卓越的司令官则不然,因其具有勇敢坚毅精神,反而可能向前迎击敌人,这样将使敌人感到困惑。如果敌人犹豫不决,则能干的将领就可借此谋操胜算,至少可以调动部队以争取时间,并可利用夜间来挖掘壕沟掩体,或者撤向较为有利的阵地。这种勇敢行为可以保持部队的荣誉,对于部队战斗力的影响殊为重大。
第十九条
从防御转入进攻,这个变换在战法上是一种极为巧妙的行动。
第二十条
一个指挥官不应离弃其作战线。不过,当环境有此要求时,则做得如何转移作战线,便是战争中一种最技巧的运动。一个部队若能技巧地改变作战线,则可欺骗敌人,使其无法知我后方和弱点之所在,因而无从对此进行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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