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陆军编组和步、骑、炮兵情况
拿破仑时代欧洲军队以营为基本的战术单位。每营六至八连,约五百至一千人;二至三营为一团;二团为一旅;二旅为一师。师为战略单位,含有诸兵种合成性质,配步兵八至十营(人数为五千至九千五百),炮兵二连(十二门炮)。1800年时,拿破仑以军团为战略单位,含步兵二至三师,轻骑兵一师(三至四团),炮三十六至四十门。
主要的兵种为步兵、骑兵、炮兵。
步兵在习惯上有轻、重步兵之分。在各个国家里,由于人员的身高、体力和气质不同,以及马匹的特长不同,由重步兵和重骑兵中区分出轻步兵和轻骑兵。这种区分是必要的,在基本任务上稍有不同。重步兵用以进行大规模的坚决的攻击和成密集队形作战;轻步兵适于散兵战,进行机动,担任警戒和前卫等。步兵的主要武器是前膛枪和一部分来复枪。主要是燧发枪,后来改进为击发枪①。命中精度差,装弹困难,又慢,影响射击速度,每分钟约射五发。其对单兵的有效射程为百米,对集团目标在二百米内有效,在三百五十米外则不易命中。步兵已普遍采用刺刀,长矛在十八世纪前期已废止。步兵装填弹药慢,前进速度也不能快,往往来用“鹅步”②。后装枪是以后发明的,直到1838年为止,法军都没有使用过后装步枪。拿破仑有一次在德意志步兵营中观看燧发枪时曾感慨地说:“这的确是能发到兵土手中的最倒霉的武器了。”
一个团编三营时,第一、二营为基干营,第三营为后备营。如第三营迅速参战,则由各营抽调一部临时编组第四营为后备。
当时有近卫军建制,被称为军队精华。这是挑选身躯最高大、最魁梧的入组成的,但往往徒有其名,在俄国和英国就是如此。法国拿破仑的近卫军则不以身材为标准,而是选拔骨干组成,确实为精华,不过,因为吸收了军队中的优秀分子而削弱了军队的其它部分。法国除了皇家近卫军外,在各部队营中还有类似的精锐部队,如掷弹兵连、轻骑兵连等。这也使营的战术动作复杂化。其他各国也有类似情况。
骑兵也有重骑兵和轻骑兵之别。在整个中世纪,骑兵是一切军队中的主要兵种。“三十年战争”(1618-1648年)时期,军队中一般都有五分之二至二分之一的人员是骑兵。十八世纪中叶的“七年战争”(1756-1763年)和“拿破仑战争”时期,骑兵仍占有重要地位。
重骑兵主要是指胸甲骑兵。骑手有胸甲,很重,法国胸甲重二十二磅。重骑兵前身为埃及、波斯、希腊、罗马的重装骑士,中世纪的骑宪兵。重骑兵在实战中运动笨拙,战斗力不强,胸甲也不能抵御近距离(一百至一百五十米)射来的枪弹,所以欧洲军队一度废弃之。后米拿破仑迷恋帝制的传统威仪,在法国恢复胸甲骑兵。不久,欧洲其他国家的军队也仿效了。
龙骑兵是一种步骑两用、介于轻重之间的骑兵。有些国家编入重骑兵,有些国家则纳入轻骑兵。因其军旗上绘有龙形图案,故称龙骑兵。轻龙骑兵还可以徒步作战。
轻骑兵则有枪骑兵、马枪兵、骠骑兵、猎骑兵等区别。枪骑兵使用长矛、马刀,后装备手枪、马枪;有的配铠甲,编入重骑兵。马枪兵装备最好的武器,配有马枪,是精锐。骠骑兵较轻捷,最早出现于匈牙利和波兰,由贵族组成,以后遍行于欧洲军队。猎骑兵出现于十八世纪下半期,由守林人、猎人、山民中选拔人员组成,长于散开队形作战,以及担任警戒、侦察、追击等。
恩格斯认为:骑兵的这种区分是“令人吃惊的蠢事”。将轻装和重装马匹的差别,作为划分各类骑兵——胸甲骑兵、龙骑兵、枪骑兵、马枪兵、骠骑兵、猎骑兵——的依据,意义不大,而且过于复杂。同时,由于讲排场重形式,胸甲骑兵、龙骑兵、枪骑兵的实战作用都不大。
骑兵的基本作战单位是连,通常配马一百四十匹。三至四连为一骑兵团,团以上有骑兵师和骑兵军团,所辖团的数目不很固定。拿破仑在步兵师中,也编入一定数量的轻骑兵。
拿破仑时代的炮兵,有飞跃的发展,正式成为兵种。
火炮在十四世纪时已出现。十五世纪时,战场上已出现炮兵,但往往为军队所雇用而不列为军人。十七世纪末十八世纪初,炮兵在大部分国家列为军队正式编队,但仍未成为独立的兵种。菲特烈大帝虽然意识到炮兵的作用,认为炮兵应有迅速运动的必要,使用了马拖的野战炮,但是,他始终不承认炮兵是一个“兵种”,而看作是个辅助部队地位应次于步兵和骑兵。法国军事理论家吉贝特伯爵也有类似的看法。
火炮在技术上的进步和改革,显示了在战争中的巨大作用,因而日益受到重视。火药性能改善,伽利略和牛顿等的科学研究成就,使炮兵学理论渐趋完善。炮架、炮身、炮弹的改进,使普鲁士出现“骡马炮队”,炮可以随着骡马翻山越岭,有了一定的机动性。在1759年又建立了骑炮兵,支援骑兵作战,为各国采用。法国十分重视炮兵学理论的研究。被称为法国“炮兵之父”的琼·巴普蒂斯特·格利包佛尔于1776年任法国炮兵总监时,改革了炮兵,发展了较完整的炮兵系统,其中包括专门训练的炮兵部队和学校,用于野战、攻城、海防和要塞守备的专用炮兵武器;并且改进了炮架、炮结构和编制,采用标准型制,炮架零件可以互用,重炮可以分解,各种运炮工具只需七种车轮和三种车轴就够了。因此,轻型炮(四、六磅核弹炮和六英寸追击炮)普遍装备陆军,要塞炮采用回旋式轮子,可在半圆形的轨道上滑动,调整方向,并且开始以炮的口径而不以弹丸重量来计算火炮的大小。拿破仑在这个基础上,又改进和发展了法国炮兵,使之进一步标准化和轻便灵活,并增强运动性,编制也更为合理。拿破仑第一次使炮兵成为一个独立的兵种。
英国炮兵一直落后于其他国家。炮车用单马纵列挽曳,驭手持长鞭随车步行。马和驭手都是雇来的,也没建立骑炮兵。直到1800年改革炮兵,才和各国采取相同的措施。
军队人数和拥有炮数的比例,各国并不一样。拿破仑认为每千人有二门炮就可以了,这一比例后来成了常规。此外,每门炮携弹量约为二百发,其中四分之一左右为霰弹。徒步炮兵连一般配炮八门,骑炮连配六门。
火炮的种类、性能、口径甚多,详见附表。
随着火饱的改进,筑城学也有了变革。法国工程师佛邦改良了土耳其和荷兰军队的筑城方法。石建的、高耸的城墙构成的“俯瞰式”堡垒,不再能有效地抵住炮火,它们被“削平的”或称为“佛邦式”的堡垒所替代。意大利人又有新型的“围廓”,后来又有改进,这种堡垒流行到十九世纪初。其主要特征是外形通常为一正多角形,从每个角上伸出一个堡垒,故又称“多面堡”,以便能够有效地交叉火力。还有一层低厚的石建的胸墙,外面有一条宽阔的壕沟,上面被一条倾斜的外堤掩蔽,并盖上厚厚一层泥土,炮弹打在上面,力量也减弱了。
(二)海军的发展
海军方面的情况这时也有一定的发展。
欧洲国家由于殖民海外和对外贸易的发展,海上武装力量一直比较发达。西班牙和英国海军都盛极一时,此时尤以英国为最,称霸海上。
英国战舰有备炮百门、九十八门的三层甲板船,还有四层甲板的战舰。1803年时,英国拥有第一线战舰三十艘,支援的有八十六艘“五十门炮船”和巡洋舰,加上预备舰队等,共有七十七艘战舰和四十九艘“五十门炮船”,巡洋舰若干艘。1808年时,总吨位为八十万吨。1814年时,共有战舰二百四十艘、巡洋舰三百十七艘和其他艇船六百十一艘。
法国在1803年时,拥有战斗舰二十三艘、巡洋舰二十五艘、中型巡洋舰十七艘,还有舰船一百六十七艘,正在建造的战舰有四十五艘。按照法国计划,准备建立联合舰队对付英国,预计法国拥有战舰一百三十艘,西班牙六十艘,荷兰二十艘,热那亚十五艘。实际上,连年征战,计划并未完成,到1815年时,法国有战舰一百零三艘、巡洋舰五十五艘。这些战舰中,有载一百三十一门火炮的四层甲板和载一百十二门、一百门、八十门、七十四门(为数较多)、六十四门炮的三层甲板等各种型号。
舰船多为木结构,使用风帆。舰炮主要为卡伦炮(系1779年发明,最初由苏格兰卡伦铁业公司制造,因以为名)。这是一种短炮身、大口径炮,在近距离发射球形实心弹,可对敌舰木质部分造成严重破坏。这时美国人富尔敦已开始研究、试制蒸汽舰船,但未到实用阶段。
从海军力量讲,英国占压倒优势;从舰船结构讲,法国和西班牙超过英国,军舰较大,外形也较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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